买卖合同

时间:2024-09-18 16:29:59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6篇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交强险:□有(至 年 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 年 月)□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广州市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 房屋有关证明见附件;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 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正, ¥___________,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 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六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可办理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补地价有关手续);在条件允许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转名手续。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 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 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契约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公司开发的卖于乙方,此房建筑面积:m,储藏室号,建筑面积:m。

二、转让价格:此房屋总价款(含储藏室)为整(小写:¥)。

三、付款方式:

1、乙方首付房款定金元(大写:),甲方办理完房屋户名更改合同手续后,乙方再支付剩余的元(大写:)房款,至此乙方拥有该房屋的产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房款后,出具收条。

四、该房屋拆迁补偿,过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不能交房时,按照市号令超期临时安置费的标准执行,本房屋的逾期补偿费用由乙方享受,具体补偿时间以开发商补偿给回迁户的时间为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

五、甲方负责办理本房屋户名更改合同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负责解决本套房屋应享有的回迁户待遇。

七、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额房款及利息,并支付此房款全额的20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扣除乙方房款的50%。

八、如开发商中止开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期限为壹年),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房款及利息(利息以银行利息为基准),乙方退还所领本套房屋的逾期补偿款。

九、甲方应全程协助乙方,直到乙方取得房产证。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4

供方:XXX(以下简称甲方)需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市x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二、产品的质量与标准:甲方售给乙方的鲜蛋应符合国家的收购规格,即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其表面清洁。

三、包装要求:用硬塑箱包装,籍由甲方自备。运输结束后所用箱由乙方在三天内返还甲方,若乙方将箱损坏,按价赔偿。

四、价格及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按有关规定,收购旺季实行最低保护价,即鸡蛋每千克三元六角,鸭蛋每千克三元八角。

五、交货地点:花园乡XXX发货室

六、交货方式与运费负担:由乙方自提,运费由乙方负担。

七、验收方式与期限:乙方在提货前一天验收,一天内验收完毕。

八、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验收后一周内支付现金或汇款。

九、超欠幅度:甲方在按合同规定的月交货量交售时,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

十、违约责任:甲方在允许的超欠幅度之上,每欠一千克鲜蛋,应补偿乙方损失四角钱。乙方违约拒收一千克鲜蛋,应补偿甲方损失六角钱。

十一、若遇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年月日。

供方(甲方):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

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电话: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电话:______

买卖合同 篇5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县(市)_________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价款等: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农药质量对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提供质量法定机构的质检报告),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四、买卖双方现场对农药交付、验收(农药包装要求:农药包装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和方法、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分装的农药产品,除注明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明分装登记证号、分装日期、分装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五、买卖双方对农药抽样封存的约定:_________。

六、结算方式:货款已付。货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开具销售凭证。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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