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4-09-18 16:34:06
【推荐】借款合同4篇

【推荐】借款合同4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借款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行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日期

金额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日期

金额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2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法律审查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法规的健全,在信贷管理中实施贷款法律审查制度,既是我们依法办贷、依法管贷、依法收贷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信贷科学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对此,各级行务必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对新办贷款实施法律审查,另一方面对现有贷款进行对照检查,对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缺什么补什么,保证贷款的合规合法性。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总行资产保全部反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贷款发放和管理活动,依法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资产营运的安全,减少和避免贷款法律风险,全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贷款法律审查是指各级行的贷款法律审查员对本行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它是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凡是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进行法律审查。

第三条 贷款法律审查的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法律审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贷款法律审查的基本内容为:

(一)借款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认定;

(二)担保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认定;

(三)担保物的合法性认定;

(四)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认定;

(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手续、程序等形式要件的合法性认定;

(六)其他法律问题的合法性认定。

第五条 贷款法律审查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借款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三)涉外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章 对借款人的法律审查

第六条 审查借款人主体资格。

审查其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要求。

审查借款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审查其营业执照是否已过有效期限;是否按工商管理规定办理了年检;是否是最新颁发的,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审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性。要审查其身份证原件,核实该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相符;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规定的有效日期能否保证其签署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审查借款人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及其真实性。

第八条 审查借款人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审查借款人资产的真实性,包括全部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是否一致;净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对固定资产中房产、地产应核对产权证书;其他财产情况,并审查其有关原始凭证等。

审查借款人负债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故意压低负债或其他欺骗行为。

审查企业产权是否明晰。

第九条 审查借款人出资单位的情况。

要审查借款人由谁出资,所占份额为多少,资本金是否到位,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贷款偿还责任是由企业法人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第十条 审查借款人经营范围、方式是否与贷款用途相符。

第十一条 审查借款人主体的唯一性。

审查借款人是否有多块法人牌子及其拥有的实际财产情况。重点审查借款人各法人在工商登记的财产是否划分清楚;各法人之间的实际使用财产是否划分清楚。各法人之间使用的房屋、土地,要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产权所有人确定。

第十二条 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的真实合法性。

主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授权是否有法律依据;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文件、授权书,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个人借款的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并审查其身份证。

第十三条 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企业的审查。

审查借款人章程、合伙协议、承包协议、租赁协议等,了解其经营管理方式;并依据借款人组织形式、合伙协议、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等审查贷款偿还责任是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特别应当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租方与租赁方对贷款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第三人抵押,是否已经对外担保。

主要审查借款人资产是否已被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抵押。如已设定抵押,留给我方抵押的资产是否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借款人是否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是否影响我方贷款安全。

第四章 抵押担保的法律审查

第十五条 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

依照本规定“借款人主体”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审查抵押物所有权是否明确。

主要审查抵押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抵押物是否属于该抵押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审查抵押物的所有人是否以书面形式同意抵押。

(一)抵押物如属第三人所有,是否取得第三人同意将其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二)抵押物如属共有,是否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将共有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是否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需要办理抵押时,是否有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

第十九条 以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要依据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第二十条 以其他资产抵押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二)、(四)、

(五)款、《企业动产抵押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借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篇二: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______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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